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2026-01-19 14:40
根据《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1),并将体检、考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1月20日上午7:50签到。
体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与浙江路交口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5楼)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每人体检费用350元,医院仅支持现金支付。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一支笔。考生于体检当日指定时间到医院签到、缴费、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忌饮酒,忌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不要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女士衣服上避免带有纽扣、金属、塑料、胶印、亮片等装饰。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缺项,体检完毕后,务必提交体检表后再离开。女士因生理期或其他原因当天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也需要上交体检表。
5.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后首先到工作人员处签到,扫码进入相应微信工作群,以便后续工作通知。体检等候期间请保持安静。
6.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无法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医院预计5个工作日出初步体检结果,请耐心等待,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通知即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检通知的人员需尽快配合复检。
二、考察
1.本次招聘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步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其考察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或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未按时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考察不通过。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或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请于1月20日下午14:00前往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参加考察谈话(地点:小学部一楼会议室)。
4.因涉及考察具体安排,请考生于1月19日12:00前完成考生档案信息表(附件2)的填写。考生需提交的考察材料包括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党员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等,具体要求将于考察谈话时告知。
5.同时招考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6.请各位考生严肃对待并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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